第四批科技小巨人企业创新能力培育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6/9/23     浏览次数:4909     来源:芜湖市科技局
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科技小巨人企业
创新能力培育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打造经济升级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激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大做强,根据《芜湖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创新能力培育办法(修订)》(芜政办〔2014〕15号)文件,现组织第四批科技“小巨人”企业创新能力培育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一、支持重点
申报企业应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生产和服务,所从事的行业领域须属我市重点扶持发展的产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为在芜湖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培育企业,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应占销售收入60%以上,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在3亿元以下,工业企业和服务业近两年上缴税收年均增长20%以上且上年度上缴税收不少于20万元,农业企业净利润近两年年均增长10%以上且上年度净利润不少于10万元。申报企业按照上年度销售收入分三类,第一类为2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第二类为5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第三类为5000万元以下(以上不含本数,以下含本数)。
(一)第一类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近两年研发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比重达到3%以上;
2、主导产品至少拥有1项发明专利或6项实用新型专利;
3、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
(二)第二类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近两年研发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比重达到4%以上;
2、主导产品至少拥有1项发明专利或4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
3、建有研发机构。
(三)第三类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近两年研发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比重达到6%以上;
2、主导产品至少拥有1项发明专利或3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
3、建有研发机构。
三、支持方式
凡列入市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的企业,将实行市、县区(含集中区、开发区,下同)联动,进行重点支持。对列入市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的企业按一类、二类、三类分别给予4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委托贷款资助,市和企业所在县区各承担50%。项目实施期满后,达到考核目标要求的,给予贷款资金改为财政补助及利息返还。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总资金的50%。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第四批科技“小巨人”企业创新能力培育计划项目将通过一站通行政权力运行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易企网(http://www.eqoho.com/qlqdService/index.htm)注册登陆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相关附件。
(二)初审推荐。归口管理部门对照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进行网上初审、推荐。归口管理部门会同当地税务部门对相关数据进行审核,填报《第四批科技小巨人企业创新能力培育计划项目汇总表》(以下简称项目汇总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同时,以县区政府名义出具推荐函。
(三)统一受理。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网上受理各归口管理部门初审推荐的项目,市民服务中心科技窗口集中受理推荐函(2份)、项目汇总表(2份)及电子版、项目纸质申报材料(2份)。
(四)时间节点。申报单位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至10月17日。10月21日前各归口管理部门完成网上初审推荐。推荐函、项目汇总表、纸质申报材料于10月24日前送市民服务中心科技窗口。
五、申报材料
(一)科技“小巨人”创新能力培育计划申请表及项目申报书。
(二)附件材料。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三年(2013年~2015年)纳税(净利润)证明(需县区税务部门出具证明);2014年和2015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2015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专利、研发机构等证明材料。
(三)材料要求。申请表及申报书一律网上在线打印,按照申请表、申报书、附件清单和附件材料的先后顺序胶装成册,一式2份。
六、联系电话
项目申报联系电话:高新科 3831594
网上申报咨询电话: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5846653
市民服务中心7楼科技窗口电话:2963109
投诉电话:监察室3835090
 
附件:第四批科技小巨人企业创新能力培育计划项目汇总表
 
 
 
2016年9月20

附件列表

  1. 第四批科技小巨人企业创新能力培育计划项目汇总表